陆家曾是宫廷“园丁” 苦丁茶母树自古以来就是村民的“摇钱树”。当地茶人韦东升从陆焕奎老人那里听到了有关苦丁茶的一段故事:在陆焕奎很小的时候,那棵树龄最高的母树已经长得很大了,两人合抱不拢,祖上几代人常常以此茶交给县官,由县官进贡朝廷。听陆焕奎祖父说,以前采茶是万承县县官的指令,不敢讲价计酬。后来,据说皇后品后极为赞赏,县太爷得到提拔赏功,便给了他家一头母牛。1944年到1949年,当地军阀给他的茶叶按每两80雷(铜钱)计酬,那时候的猪肉每两才2个铜钱,苦丁茶比猪肉贵几十倍。此外,当时^***还额外送些铁罐装的烟仔(香烟)给他。由此,祖上几代人深感荣耀,常对人说,陆家是宫廷的园丁,要为皇上看护好“神树”。 苦丁村委支书黄忠用指着村里的楼房说,建同样的楼房,建在山里的成本是县城里的几倍。别看苦丁村在深山,但是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家都建起了楼房,剩下一些人家也准备动工。说起来,这都是苦丁茶的功劳。 据陆焕奎的儿子陆珠安回忆,上世纪五六十年代,来收购茶的人很少。到了上世纪70年代,^***会来买一些,用于赠送贵宾,那时的价钱已经卖到每公斤600元。上世纪80年代,在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努力下,苦丁茶繁殖成功,苦丁茶种植业方兴未艾。上世纪90年代是苦丁茶最火的时候,陆家苦丁茶母树掉下的种子,一粒就可以卖一元钱。一株30厘米高的茶苗可以卖到25元,一般的茶叶也能卖到每公斤120元。那时,苦丁村的各家各户都参与种植,苦丁茶在大新以及邻县得到了广泛的种植。